01 自建房如何定義
自建房是泛指擁有自有土地的單位和個人,自己組織并通過雇傭他人施工,而建造的房屋。在我國農村地區,農村居民幾乎都是通過自建房的方式,來滿足自身的居住需求。
02 存隱患須重視
自建房大多位于農村或城鄉接合部,其安全隱患容易被忽視。一方面,農村居民對于房屋的用地、規劃、設計、施工、經營、變更用途等情況往往不太清楚。另一方面,業主和經營者出于自身利益考慮,加之安全意識薄弱,時常出現擅自加層、改建、改結構等嚴重危及建筑安全的行為。
03 房屋常見的危險征兆
征兆一:地面突然下陷、空鼓或裂縫突然加大;
征兆二:承重柱、梁、板或者墻體出現嚴重裂縫,并且持續發展;
征兆三:承重柱、梁、板或者墻體產生過大的變形,連接部位嚴重腐朽或已被白蟻蛀蝕;
征兆四:墻體或天花板的批灰層突然大面積剝落、脫落;
征兆五:房屋發出如“劈拍聲”、“喳喳聲”、“爆裂聲”等異常聲音。
04 引起房屋損壞的因素
1.設計因素:設計錯誤,無證設計,設計標準過低;
2.施工因素:未按規范操作,未達到設計要求,偷工減料等;
3.材料因素:使用不合格材料,以次充好;
4.地質因素:特種地基土體;
5.人為損害:破壞性裝修,缺修少養,使用不當,外界影響(如周邊環境有爆破,基礎、地下室、道路施工及車輛撞擊等);
6.自然影響:風、霜、雨、雪腐蝕或自然災害(水災、火災、地震、雷暴、臺風等)影響。
05 出現安全隱患如何處理
一旦發現隱患,應及時向所在的村組、社區報告。對發現有地質災害征兆或其它安全隱患的房屋,應立即撤離人員、停止使用。而在日常中要定期維護檢查,加強建筑的使用管理,不得隨意改變功能、增加隔墻和超載使用,如發現沉降、傾斜、裂縫等異常情況,業主應及時委托具備資質的技術單位采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