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事故多發,教訓深刻!
近年來,自建房倒塌事故時有發生,甚至同類倒塌事故反復發生,暴露出自建房從建到用存在諸多短板漏洞,讓自建房安全問題再次成為輿論焦點。
02為何暗藏隱患?
在農村,一棟房屋是如何建起來的?西南某縣的一位鎮長告訴記者,過去農民收入普遍不高,搭建房屋時只能選用泥土、石塊、木材等簡易材料,這些材料強度、抗力均有限,經不起風吹雨打。農村地區建房,找專業施工隊、進行專業設計都不太現實,都是村民憑經驗自己搞。此外,在對房進行翻新、擴建時,很多村民會將原來的廢舊磚塊、鋼筋等重復利用,還有的直接在原建筑上加蓋加建,致使原有基礎不堪重負。
在城市,一棟自建房又是如何生長的呢?廣東省的一名應急管理人員坦言,很多自建房原本都處于農村地區,建設之初基本無人監管,隨著城鎮化腳步加快,不少農村漸漸被城市“包圍”,逐漸成為城市的一部分,而原有的自建房也就成為城市用房的一部分。
存在監管盲區
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市柳城縣消防救援大隊此前聯合相關部門對轄區自建房開展隱患排查時,就發現位于柳城縣勝利東路的一棟6層自建房內竟藏有4家午托機構,住著200多個孩子。
出租加建屢見不鮮
以深圳市城中村的自建房為例,因為收益高,大多用于出租,有的房主為此把自建房加高到十幾層,“暗藏不少隱患”。
忽視安全使用年限
大多自建房建設之初只是為了住人,不是為開展生產經營活動的,隨著經濟社會發展,房主為獲得更多收益,開始盲目改建、擴建。而北京建筑大學講師、博士王啟飛在調研中發現,一些自建房實際安全使用年限只有20年左右,但部分所有人、經營者、使用者心存僥幸,一些地區的監管部門也將自建房倒塌事故視為偶然。
03如何補齊自建房安全短板
談及如何補齊自建房安全短板,相關人員表示,應多途徑入手,盡快厘清并落實自建房監管責任,避免自建房倒塌悲劇反復上演。
以長遠看,要持續完善相關法律法規;而當下,最緊迫的是要嚴格房屋用途轉變的相關審核,堅持兩條腿走路。近年來自建房倒塌事故大多發生在房屋用途改變之后,必須盡快加強房屋用途轉變環節審核。
針對一些房屋安全檢測鑒定機構出具虛假報告的問題,各地應定期抽檢復核房屋安全鑒定報告,加大對弄虛作假者的追責力度,進一步規范檢測鑒定機構的執業行為。
同時,專家建議相關部門盡快從制度層面、標準層面,補齊自建房建設及改造過程中的安全標準短板,讓各方有章可循,建設安全住房,從源頭上防范化解自建房安全風險。